本站主页 |活动动态 |主办单位 |活动简介 |投票规则 |联系我们 |投票排行


投票规则  


 

一、评选宗旨

开展第七届“德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和部署,宣传一批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德兴杰出青年的光辉形象。以榜样的力量教育、引导、激励全市广大青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立志成才,服务社会,逐步形成健康有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和人才举荐平台,促使更多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更大的人才支撑,为我市实现“三个全”的目标贡献青春力量。

二、评选资格

1、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2015年4月3日,年龄为18周岁(1997年4月3日前出生)至40周岁(1975年4月3日后出生)的德兴籍青年或在德兴工作两年以上的外地青年。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德兴。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没有违纪违法现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善于明辨是非,敢于维护真理,注重个人

修养,品德高尚,意志坚定。

4、热爱德兴,建设家乡。积极投身德兴实现“三个全”目标的伟大实践,开拓创新,自强不息,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

5、在危、难、险、重任务或关键时刻中表现突出,做出杰出贡献。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共青团德兴市委主办。并由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

四、评选步骤

第七届“德兴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分推报人选、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和集中表彰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推报人选

各地、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在先行遴选的基础上,征得候选人所在单位以及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向市评选办公室推报2至3名候选人(乡镇含七站八所、所属企业等所推荐人数少于2名的不予参选)。推报人选应充分体现广泛性、杰出性,要将财税、金融、工业、交通、公路、工商、政法、司法、通讯、建设、环保、电力、科教文卫、流通、农林水等重要部门、重点企业、重点窗口行业和农村基层等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优秀杰出的青年推报上来。4月15日前,各单位将所推荐的候选人人选名单及事迹材料报市评选办公室。科级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予推报。

2、确定候选人

评选组委会对各地申报的候选人人选进行考察复核,从参评人员中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有关新闻媒体对正式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3、候选人公示

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将20名候选人及事迹向社会公示,在7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有异议,评选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评选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由组委会确定新的候选人。

4、投票评选及考察

(1)市评选组委会派出考察组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结合考察情况组织召开评审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

(2)利用网络平台和团市委微信公众账号(德兴市共青团)对正式候选人进行社会公众投票。网络投票方式届时另行通知。

(3)为保证投票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评委投票、微信投票和网络投票三种比例各占33.3%,即每种公众投票形式排名第一位的候选人获得33.3分,其他候选人所得票数与第一名所得票数的比值乘以33.3分,即为其他候选人该项投票形式得分。三项分数相加,按分数高低排列,产生第七届“德兴十大杰出青年”。

5、集中表彰

五四前后,对第七届“德兴十大杰出青年”及“德兴十大优秀青年”获得者进行表彰宣传。

评选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赵晓龙

电话:0793-7522168

邮编:334200


地址:德兴市朝阳路4号(老政协二楼团市委办公室)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中国XXXXXX单位主办    联系电话:0579-83938XXX
为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将电脑调至1024×768分辨率,并使用IE8及以上版本、Chrome、Firefox和360等主流浏览器浏览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