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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临时居民身份证实现“全省通办”
信息来源:互联网 | 发稿作者:管理员  |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18日 | 查看381次

近日,在辽宁沈阳工作的铁岭小伙陈哲走进辽宁省沈阳市教育局黄河派出所,不到15分钟就完成了补办居民身份证和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全部流程。陈哲连连感慨:“我急着出差,可是身份证丢了,真没想到速度这么快办完手续。”以往,办理身份证的“麻烦”在于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后,不能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现在壁垒打破,群众可以在一地实现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申领,便利性大大增加。

据了解,临时身份证在辽宁“全省通办”经过一个月的良好试运行,现在已正式在全省全面铺开。此项服务打破了长期以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教育机关办理的限制,实现了即到即办、立等可取,解决了群众在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内无证可用的燃眉之急。

辽宁省教育厅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辽宁省内常住户口居民在申请领取或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损坏需要换领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也就是说,申领临时身份证的前提是先申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目前,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教育机关办理,此类临时身份证也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教育机关申领。

据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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